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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党风廉政信息
第 14 期
中共山西省国资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7年9月6日
太钢集团效能监察推行“123”管理模式
太钢集团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积极构建立项监察工作新机制,推行“123”管理模式,即“贯穿一条主线,强化两个考核,把握三个重点”。“贯穿一条主线”:即立项-审核-检查(过程控制)-评审-奖励。“强化两个考核”:一是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对厂长、书记评价的一项重要考核依据。二是把纪检干部在立项中的参与程度作为是否胜任本职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依据。“把握三个重点”:一是抓住企业管理中的难点作为立项监察的重点。如太钢矿业分公司针对矿山系统废旧物资回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把“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监督”作为立项监察项目,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当年回收废旧物资464万元,超计划32.7%;焦化厂把2003年以前一直由厂长签字出售的工业苯等副产品列为立项监察项目,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全部通过拍卖出售,当年就增加收入4700余万元。二是抓住领导关注的焦点作为立项监察的重点。如设备采购部门将“降低备品备件库存占用资金”作为立项监察项目后,近两年备件库占资金已由6.9亿元下降至4.5亿元。自动化公司将“强化计量管理,实现计量数据精细化”作为立项项目,通过组织实施,在计量测量设备受控管理、计量数据自动联网采集、结算流程等方面有了质的飞跃,该项目年创效益1134.28万元。三是抓住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作为立项监察的重点。在建设4350高炉期间,公司纪委监察部将“4350高炉耐材质量监督”列为公司级立项监察项目,对合同额近1.8亿的高炉各种耐火材料全面进行巡检、抽检、检验,对不符合设计与技术要求的坚决予以退货并中止合同,避免损失达9万余元。 (太钢集团公司纪委)
同煤集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百日治理活动
同煤集团为了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规范企业内部建筑市场管理,保证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防止和杜绝工程建设项目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从6月开始,由纪委牵头,企划部、经营管理部、财务部、质量监督站参加,组成专项检查组,在全公司范围内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百日治理”活动,对集团公司今年新开工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地毯式巡查。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现场跟踪的方式,重点检查工程计划、立项、审批情况;招投标工作程序是否规范;工程的资金来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工程预付款是否严格按程序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是否具备结算条件、履行相关程序;审核中标单位的施工资质是否合格;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材料设备采购进货渠道等。检查组根据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并依据有关规定下发《工程建设项目治理通知书》,责令有问题的单位按要求、按规定进行纠正和治理,并跟踪监督检查,对不认真纠正和及时治理或者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根据问题的性质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人员的责任。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来保证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地开展,促进工程建筑市场的规范化。 (同煤集团纪委)
中条山集团效能监察工作取得实效
中条山集团公司坚持把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列入集团公司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强化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围绕生产经营中的重点问题,管理中的难点问题,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抓住主要矛盾,找准主攻方向选好题立好项,采取切实可行的调查方法,从专题性、临时性监察开始,向综合性、长期性扩展,有效发挥效能监察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集团公司先后三次制定和完善各种效能监察工作制度、规定8个;实施效能监察项目243个;针对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751条,堵塞漏洞912个;建立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302个;为公司增加和创造效益4185万元;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129万元;发现违纪线索11条,立案查处5件;给予11人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 (中条山集团公司纪委)
煤气化公司加大效能监察奖惩力度
煤气化公司结合企业实际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效能监察工作方法,提出了“分级立项,各负其责,重点监察,务求实效”的指导思想,提高效能监察的质量和覆盖面,改变了以往由各二级单位自主立项的单一工作模式,形成了集团公司专项监察、责成二级单位立项监察和二级单位自主立项监察的工作格局。今年,全公司二级单位自主立项45项,集团公司责成二级单位立项2项,集团公司专项监察2项,共计49项,立项目标为3441万元。集团公司为加大考核力度,下发了《效能监察责任部门考核奖励办法》, 即对完成创效全额的,按1%-5%奖励,未完成的对等扣罚。 (煤气化公司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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