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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省属企业有关人员赴香港
参加“企业会计师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根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计划,经省外专局、省外办审核同意,并报国家外专局批准,省国资委近期将组织省属企业有关人员赴香港进行企业会计师高级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拟定于7月下旬赴香港金融管理学院进行培训,时间14天。
二、培训对象
省属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门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三、培训内容
1、企业高管礼仪;
2、香港大型企业(集团)的管理与运作;
3、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
4、企业的财务管理;
5、企业的投资与项目管理;
6、投资对象的资信评估与管理;
7、香港金融市场的监管与构架;
8、不良资产的评估与风险控制;
9、企业境外融资策略及运作技巧;
10、香港创业板上市操作实务;
11、考察香港生产力促进局、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
四、培训经费
培训费每人16000元(不含往返旅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请各有关企业接通知后,尽快推荐人员,并填写好推荐表,于6月20日前报省国资委人事培训处。
联系 人:董建斌 花晓军
电 话:0351-7218027(可传真) 7218100
通讯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2001房间
邮 编:030006
山西省国资委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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