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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做好2006年度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为做好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收集和审核工作,保障财务决算编制范围全面完整,编制方法准确规范,报表填报数据真实、可靠,有效提高财务决算报表数据编报质量,依据《省属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晋国资评价(20043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决算审核内容

2006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审核 ,要突出出资人财务监督内容,重点审核企业的高风险业务情况,资产质量、利润的真实性和非经营性支出等内容。审核的基本内容如下:

(一)编制规范审核。审核企业的2006年度财务决算是否按有关规定编制,上报资料是否齐全,表内表间关系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少报漏报现象。

(二)经营成果审核。审核企业的经营成果是否真实,合并范围是否合理,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人为调节利润现象;审核企业上报的财务决算专项说明的完整性、真实性。

(三)审计质量审核。核实企业的审计管理工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聘请的中介机构是否与备案一致,核实审计报告规范性、审计披露内容的全面性和审计意见的适当性,以及审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

二、财务决算审核程序

(一)企业自审。各企业在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后,应认真做好自审工作,主要对财务决算编制的规范性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集中会审。从2006319日开始,省国资委统评处将组织对省属企业2006年度财务决算集中会审。集中会审将采取“分批组织,逐户审核”的方式,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财务决算进行全面审核。

(三)财务决算认定。根据《省属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资委在对企业财务决算进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依据出资人财务监管要求针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逐户进行核实,提出分类处理意见:一是根据审核结果,对企业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确认,对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或改进意见。二是对于企业财务决算编报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当期经营业绩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的企业,要求限期重报;对于经营成果、资产质量严重不实的,将不予确认。

三、财务决算审核目标

(一)保证企业财务决算数据全面完整,填报规范,表内表间勾稽关系正确;

(二)核实企业财务决算编制质量,认定企业经营成果、资产质量真实性;

(三)核实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各项客观因素材料;

(四)维护出资人权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

(五)检查社会中介机构的财务决算审计质量;

(六)对各省属企业财务决算逐户提出审核意见,编写各省属企业财务决算审核报告。

四、财务决算审核要求

各省属企业应认真做好本企业财务决算自审工作,加强工作组织,明确工作分工与职责,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严格按照要求准备资料,按时做好财务决算的上报工作,对于上报资料不全的企业,我委将不予接收审核。

五、财务决算上报资料

各省属企业在自审的基础上,应按以下要求报送2006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材料:

(一)纸质上报文件。

各省属企业上报2006年度财务决算时,须向我委正式行文,按照统一格式(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A3纸打印)上报2006年度财务决算资料,内容包括:合并报表或汇总报表、集团本部报表、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合并抵销分录、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国有资产运营分析报告,200612月的财务快报。中介机构审计报告(包括二级、三级单位)、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仅集团)、审计管理意见书和审计情况说明、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2006年度汇编范围内企业树型结构表、公式审核不通过的说明。

(二)电子文档。集团及二级子企业报送财务决算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和审计报告的电子文档,三级子企业仅报送财务决算数据的电子文档。

(三)以正式文件上报2005年度财务决算批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六、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太原市长治路120号(大同煤矿集团太办招待所)

报送时间:2006319日开始(按日程表列示的时间报送)

联系电话:0351-4018160   0351- 7334777  转国资委会务组   

 

附件:监管企业报送财务决算日程表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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