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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府省属企业学校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
简 报
第5期
分赴各企业及市、县(区)督察组的组成
为了顺利完成分离移交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省属企业分离移交领导组及办公室,采取集中办公的方式加快此项工作的进程。办公室设在省国资委企业分配处,集中办公地点设在省冶金招待所209房间(联系电话:0351-4190242)。办公室成员单位有:省国资委、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和省劳动保障厅。为了随时掌握进度,督导移交工作的全过程,办公室成立了省属企业分离移交督察组,分赴各企业及企业所在的市、县(区)进行督察指导。督察组的成员由办公室的成员和各成员单位及有关企业熟悉业务的同志组成,共分四个组。第一组由省国资委企业分配处处长张亚鹏负责,赴同煤、大齿、太钢的大关山矿和峨口矿,以及企业所在的市县;第二组由省国资委业绩考核处副处长朱洪波负责,赴阳煤、晋煤、太钢、太重、太化、西山及企业所在的市县;第三组由省国资委企业分配处副处级杨晓光负责,赴汾西矿业、霍州煤电、临钢、山西焦化、山西煤机、太矿、大众、榆液及企业所在的市县;第四组为综合组,由省国资委企业分配处调研员郭常素负责,主要工作职责是综合协调、统一部署、上传下达、总结交流等等。
现场督察工作全面展开
从2005年10月25日开始,省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安排各督察小组分赴各有关企业及市、县(区)进行现场督导。25日上午,督察二组首先会同太原市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的人员赴西山开展工作;27日及28日,督察三组赴大众、山西煤机及太矿现场督察;10月31日督察一组赴同煤督察。
督察组此次赴企业及所在市、县(区)督察,主要是听取各市、企业分离移交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核实企业分离移交工作第一阶段完成情况,重点督促落实各市、县(区)第二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市、县(区)、企业学校分离移交接洽。及时了解、反映、协调处理第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加强政治纪律,严格政策
针对省属企业在移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经请示省分离移交领导组后,领导组办公室再次强调:省属四户企业要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移交收尾工作,第二批省属企业学校的分离移交工作要在12月底前完成。工作目标是明确的,这就要求当地市政府及企业要全面配合,企业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基础工作,当地市政府要集中精力做好接收工作。8月17日省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要求:各市、县政府和有关企业必须无条件执行省人民政府的决定,务必按要求的时间和进度完成接收和移交任务。在移交和接收中要不折不扣地贯彻好中央与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决策,以党性和组织纪律性确保政令畅通。
在9月21日省属分离移交中小学校工作会议上,靳省长的讲话以及张崇慧主任的讲话中,均一再要求各分离移交办公室及企业都要严格执行政策,责任到人,谁耽误谁负责。希望各市、县(区)、企业分离移交领导组及办公室要认真学习有关分离移交的政策及靳省长和张主任的讲话,贯彻落实好相关政策要求,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分离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有关企业在现有的政策之内仍提出,教育机构移交的问题,学校已超编但仍继续新增人员并要求一起移交等问题。省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上要求,已明确的分离移交政策规定,不会再进行修改。133号文是对84号文的补充和完善,希望各市、县(区)及企业要在吃透政策上下功夫,不可能再修改政策。不明确的事项,一律以省分离移交办公室的解释为准,需要地市和企业协商确定的事项,协调工作一律由当地市政府协商解决。我们在执行过程中,无论是企业还是当地政府,均要严格政策。以大局为重,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分离移交工作。省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地编制工作简报,适时反映工作动态和政策解释,大家可随时上省国资委网站(www.sxgzw.gov.cn)查阅。
二○○五年十月二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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