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政府省属企业学校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
简 报
第3期
2005年10月18日下午3:00省政府省属企业学校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在冶金招待所209房间召开了省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及督察组全体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会议由省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成员郭常素主持,全体办公室成员及督察组成员参加。会议内容一是严格了办公室及工作督察组的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二是安排了各督察小组制订本小组的工作职责及工作计划;三是强调了在10月下旬,各督察小组均要分赴各企业及各相关的市、县(区)进行现场督导;四是对10月17日第一阶段工作汇报会上,有关企业及相关市提出的具体问题逐一进行了详细的政策性解释,统一了口径。
按照2005年9月21日省属企业学校分离移交工作会议精神,为落实晋国资分配[2005]133号文的要求,促进省属企业普通全日制中小学校分离移交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省属企业学校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及工作督察组,要统一认识,明确责任,扎实工作,确保移交工作顺利完成。现将省政府省属企业学校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及工作督察组的总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第一批(省属四户试点企业)分离移交工作,要在10月底前完成;第二批(省属七户集团企业)分离移交工作,要在今年12月底完成。
二、工作职责
1、省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在省分离移交领导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分离移交事宜统一部署,综合协调,集中办理,指导督察,确保分阶段按期完成分离移交任务。
2、省分离移交工作督察组在省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督察组下设综合组和三个现场督察小组,综合组负责日常全面协调工作。
3、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及督察组,针对相关企业及各有关市、县(区)分离移交中小学校的事宜,进行政策解释、协调指导。
4、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分离移交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性问题。
5、综合组负责对分离移交报送的材料,分送审批和批复下达。
6、督察组负责检查督导分离移交工作进度,把握工作进程。
7、综合组负责编制分离移交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工作动态,报送省分离移交领导组及相关部门。
8、各督察小组做好分离移交工作的阶段性总结,及时报综合组。综合组对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汇总整理后,统一报领导组办公室。
三、督察组工作阶段安排
督察组要按照省企分离办[2005]1号文要求,分四个阶段开展督察工作。
第一阶段(9月22日—10月15日)
1、督察组人员集中学习、研究相关政策文件,全面掌握操作要求,提高自身政策理论水平,统一认识,为开展督察工作奠定基础。
2、对分离移交工作所涉及的相关市及企业的分离移交领导组及办公室人员,建立通讯联系网络,编制通讯录,方便工作联络。
3、统一编制、印发企业学校移交所需的各类表格,规范移交工作基础。
4、制订办公室、督察组及各督察小组具体工作安排。
5、收集相关企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了解并掌握企业分离移交计划及进度安排。
6、收集相关企业分离移交人员、资产、经费测算摸底表格,全面把握企业填报资料情况。
7、掌握各企业与所在地方政府就分离移交事宜协商沟通情况,汇总第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8、组织召开分离移交学校第一阶段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汇报会。安排各督察组、企业及相关市分离移交工作成员,三方见面接洽,布置第二阶段现场督察工作事宜。
第二阶段(10月16日—11月30日)
1、督察组分组进驻各企业及相关市、县(区),现场督察、指导分离移交工作,督促各市、县(区)及企业按进度开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影响移交进度的相关问题。
2、各市及企业,将上报审批的分离移交相关资料,统一归口报送省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集中协调办理审批事宜并做好备案。
3、综合组负责将各市报送的人员、资产、经费测算等方面的资料,分送省有关部门审批,并将批复结果及时反馈下达,确保有关资料文件的传送畅通,及时到位。
4、听取各市及企业第二阶段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协调交接双方就“移交协议”相关内容达成一致,核实第二阶段工作完成情况。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
1、了解各企业与地方政府签订“移交协议”的筹备情况,对出现的各种影响移交协议签订的事宜进行及时协调、处理。
2、在办理学校正式移交准备事宜及签订“移交协议”期间,要督促检点各市、县(区)及企业,要合理安排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防止发生学校管理方面的真空,杜绝各种安全隐患,减少不稳定因素。
3、落实各企业与地方政府签署协议的具体时间、安排情况,及时报告省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12月21日—2006年1月15日)
1、针对各有关市、县(区)及企业分离移交工作中存在的遗留问题,逐一进行归类整理。由综合组汇总后,报领导组办公室。能协调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上报省领导组协调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有关地方政府及企业。
2、对整个学校移交工作以及督察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特别对整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操作经验,汇总分析后,报省领导组办公室,为后续企业分离移交工作提供参考。
四、工作要求
1、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及督察组工作人员,要围绕工作目标,把握工作进度,严格工作职责,规范督察行为,确保分离移交工作按时完成。由于分离移交工作涉及面宽、政策性强、环节多,为确保工作按期保质完成,要分清责任,防止发生推诿扯皮现象,影响正常工作进度。
2、各督察小组要按照工作内容要求,进行工作分工,细化工作职责,责任到人。要制订各小组的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要求,特别是对现场督察程序、问题处理方式、有关信息资料反馈程序等,进行统一安排,规范运作。
3、各小组应指定专人,负责反映、报送本小组的工作动态信息,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典型操作经验、工作进展情况等,按时反馈综合组,以利协调沟通,汇总上报。
4、领导组办公室及督察组全体工作人员,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政策上来,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投入工作中。要严肃纪律,有事请假;要团结协作,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解释政策要耐心严谨、有理有据、严格政策、统一口径,处理争议性问题要及时到位。工作中要克服困难,严格要求,保持高度自律,维护办公室及督察组工作形象,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促进分离移交工作按时完成。
二○○五年十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