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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府省属企业学校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
简 报
第2期
2005年10月17日省政府省属企业学校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在省国资委五楼会议室召开了由省领导组办公室成员及督察组成员、各有关市政府分离移交省属企业学校领导组办公室主任及联系人、各有关省属企业分管学校分离移交工作的领导及联系人参加的第一阶段工作汇报会。省分离移交领导组成员、省国资委副主任任福耀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省分离移交领导组成员、省国资委企业分配处调研员郭常素主持。会议主要是根据省国资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晋国资分配[2005]133号文件要求,听取了各企业及各有关市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对第一阶段的完成情况及第二阶段如何开展工作的汇报,提出了在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对政策不明确的一些问题,省分离移交领导组成员、省国资委副主任任福耀就有关事宜作了详细的解答。会议还对第二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各地市、各企业第一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
从总体情况来看,各地市及各企业对省政府9月21日召开的分离移交工作会上部署的工作均非常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涉及移交的企业均成立了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为组长、各部门领导任成员的领导组,并成立了办公室及相应的小组,对学校的资产、人员、经费的测算按要求严格政策,做好基础工作,并对第一阶段进行了总结,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离移交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制定了分离移交实施方案,使学校的教职员工在分离移交过程中思想稳定,保证了正常的教学工作。目前,省属四户企业中,太重除经费未到位、学校未给定机构外,已于6月10日全面移交太原市管理。太钢各种基础工作已做完,并与太原市就最终移交清册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第二批移交企业中,山西焦化、大齿、临钢均已将所有基础工作做完,并与所在的地市接洽完毕。
对涉及的九个地市中,大部分地市都非常重视,而且均已成立了以市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组,并相继成立了领导组办公室,制订了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太原市、临汾市、大同市、晋中市对分离移交工作动作早、及时、扎实、细致。太原市先后召集各区县教育、人事部门领导参加的各种专门会议,针对各企业分离移交准备阶段出现的新问题与企业积极沟通,协调解决,使省属四户企业的准备工作做的充分、扎实。临汾市对工作做得也特别有针对性,面对分离移交的学校多、涉及的区县广,认真组织人员学习政策,贯彻落实9月21日工作会议精神,制订了临汾市省属企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了会议,详细、认真听取各区县对分离移交工作的意见,同企业面对面的商谈移交过程中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对第一阶段工作及时总结,认真安排了第二阶段的工作。
但是也有个别地市到目前仍没有安排此项工作,如晋城市因国资委正在筹建过程中(计划于10月28日挂牌),还未成立领导组,对第一阶段的工作不能很好地落实,与要求有一定的差距;忻州市也未成立领导组,而且对前段时间的工作也未做具体的安排,今天到会后无法汇报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希望两市能在第二阶段尽快将第一阶段的工作补上,与其它地市的工作齐头并进,保证全省省属企业分离移交工作按时完成。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按照133号文的要求,第一阶段企业所有需要审批及备案的资料及表格,在报各地市领导组的同时,要一律归口报送省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四套。
二、按期保质完成第二阶段督察工作
在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第二阶段的督察指导工作。主要任务一是各督察小组分赴各有关企业及企业所在的市、县,现场督察指导,解决相关问题,督促第一阶段未完成工作的尽快完成,迅速进入第二阶段的工作。二是积极协调各地市与企业之间的移交工作,及时了解并帮助解决各地市在移交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督促各地市与企业达成移交协议。
三、坚定不移完成省属企业学校分离移交工作
省分离移交领导组成员、省国资委任福耀副主任对分离移交工作非常重视,全天听取了各地市及企业的汇报,做了“一靠制度、二靠纪律、三靠党性”的总结性发言,对领导组办公室及各企业、市均提出了严格的工作要求,并对有关企业及相关市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政策性解释。
1、关于破产企业学校是否移交的问题。本次学校分离移交不涉及破产企业的学校。省政府已要求省国资委对破产企业的学校进行专题调研,破产企业学校是解决如何结束托管的问题,而不存在二次移交的问题。明年考虑破产企业学校如何结束托管的问题。
2、关于国务院9号文件执行的问题。9号文件要求从2004年元月1日起执行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的待遇。在本次学校移交测算经费时,已经执行了的按正常测算,仍未执行的,要将04年元月1 日到移交前落实待遇的经费考虑进去,一次性拨付到指定帐户。
3、“以工代干”教师的移交问题。必须按人事部门的要求由企业组织部门履行必要的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和文件,符合移交要求。
4、集体工移交的问题。本次学校移交只涉及全民所有制职工,集体工由企业负责安置消化,不在移交范围内,企业必须做好这部分教师的思想工作。
5、对大同市、阳泉市在接收后有多大的财政承受能力,两市要详细测算,尽快给省领导组办公室和省财政厅汇报,争取省财政的支持。
6、对企业管理总部设在市区,而学校设在县区的问题,要执行属地移交管理的原则,移交属地有利于教师资源的整合,各企业要服从各市的移交安排。
7、关于教师待遇的问题。在各企业学校移交后,各地市要执行“教职工现有工资待遇不降低”的原则。这个问题涉及每位教职工的利益,在制定移交方案时,不能损害教职工的利益。
最后,任福耀副主任又强调,对现有政策,在省政府[2005]第55次常务会议上已明确表示,不再做任何调整,各地市、企业必须在政策范围内以党性和组织纪律性保证政令畅通,要无条件地执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决策。这次分离移交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比较复杂,大家要把握政策,责任到人,努力工作,任何事都不能影响分离移交的工作进程。
会后,各督察小组与各企业及企业所在的市领导组办公室成员三方进行了接洽,沟通了思想,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初步的商定。
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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