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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府省属企业学校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

 

1期


省政府省属企业学校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根据省国资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晋国资分配[2005]133号“关于第二批省属企业移交自办普通全日制中小学校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于二○○五年十月十一日在省国资委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山西省政府省属企业学校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成员及督察组专题会议,就如何加快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晋政办发[2004]84号和晋国资分配[2005]133号文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由省国资委企业分配处张亚鹏处长主持,分配处调研员郭常素对下一步的工作做了具体安排,省国资委副主任任福耀做了动员讲话。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山西省移交企业自办中小学校的文件精神

  山西省在二○○五年九月二十一日召开了全省第二批省属企业自办中小学校移交工作会议,要求在二○○五年十月底完成四户试点企业的收尾工作,十二月底完成第二批省属企业学校的移交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各级、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分离国有企业自办中小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承担着大量的社会职能,这种现象是我国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所形成的。从历史的角度看,国有企业办社会确实帮助政府解决了许多问题,方便了职工的生活,稳定了职工队伍,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这种政企、社企不分对企业的不利影响开始逐渐显现出来,国有企业负担过重,精力分散,从而削弱了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并制约了国有企业的发展,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及全球一体化所带来的激烈竞争,使国有企业能轻装上阵,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必须尽快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的问题。分离企业办中小学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与产权改革相关的配套改革,这项工作完成与否,关系到深化国企改革目标能否实现,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力度,绝不能因为国有企业中小学问题影响国有企业改革及产权制度的改革进程,拖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后腿。因此,坚定不移地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尽快卸下国有企业身上附加的各种社会负担,使之同其他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参与市场竞争。

  省国资委主任张崇慧在会上讲话中强调,凡是企业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影响了分离移交工作的稳定环境和工作进度目标的,国资委将根据分离移交办公室提供的记录资料,严肃追究企业领导人的政治责任;凡是因为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影响到分离移交工作目标实现的,省国资委和省分离移交办公室将如实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统一反映情况,追究其领导责任。

  二、建立监督机制,按期完成目标

  根据山西省政府省属企业学校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省企分离办[2005]1号文《关于成立省属企业分离移交督察组的通知》精神,由省国资委、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厅和有关企业熟悉业务的同志组成督察组,在省属企业分离移交领导组的领导下分赴企业及企业所在市县指导督察企业分离移交办中小学工作,保证按预定目标完成移交任务。督察组将根据省政府省属企业分离领导组的要求,分四个阶段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学习准备阶段(9月26日至10月15日)

  此阶段是根据9月21日分离移交工作会议精神,1、组织督察组成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2、编制企业学校移交所需的各类共13个表格(请上www.sxgzw.gov.cn网站,点击企业分配处中的分离移交表格进行下载),统一了格式,并为了企业及各市政府的方便,设计了两种协议书的参考样本式,该样本只作为参考,不能当作统一格式。3、督促企业及各市成立分离移交领导组及办公室并及时上报省领导组办公室。省领导组办公室将各类分离移交领导组的联系人编制通讯录发放,以方便工作联络。4、制订各督察组工作计划及工作纪律。

  第二阶段:现场督察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

  根据晋国资分配[2005]133号文第二批企业移交进度的安排,1、组织召开各企业第一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各市分离移交领导组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的工作汇报会。安排各督察组、企业及相关市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成员三者接洽。2、安排督察组分赴各企业及相关市、县指导督察。具体督察内容:①企业第一阶段完成情况,现场解决相关问题。②督促各市领导组尽快进入角色,迅速开展第二阶段的工作。③尽早上报省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需审批及备案的相关资料,按期完成第二阶段的工作。3、听取各企业及各市领导组第二阶段工作完成情况,督促交接双方协商达成移交协议,确保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阶段:督促签署协议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

  此阶段是分离移交工作的关键阶段,各督察小组要根据有关批复意见,敦促有接收任务的市政府与有关省属企业,签署移交协议,办理学校移交的相关事宜。在此期间要安排好企业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防止发生混乱。

  第四阶段:验收总结阶段(12月21日至06年元月15日)

  这个阶段是对整个分离移交工作的总结,各督察小组要对其所负责的企业及所属市县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及时处理遗留问题,到此为止企业学校彻底移交当地政府管理,同时,各督察小组要根据所做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归档。

  三、进行人员培训,统一标准,严格纪律

  1、对督察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深刻领会晋政办发[2005]84号、晋国资分配[2005]133号、山西省政府省属企业学校分离移交领导组办公室下发的省企分离办[2005]1号等文件精神、掌握国家和省其他有关政策,严格统一解释标准。

  2、对需省属企业填报的各种表格进行详细讲解,使督察组人员能正确的指导各企业填报摸底表。

  3、严格组织纪律。各督察组下到各市县及企业督察时,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一经发现有违法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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