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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赴湖南省进行国有企业改革考察调研

 

816日至19日,以张崇慧主任为团长、李宝文副主任、朱成基副主任为副团长的山西省国资委国有企业改革考察调研团等一行8人,对湖南省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为期4天的学习考察调研。考察团与湖南省国资委就湖南如何接管省直各部门所办企业、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1+11”的政策措施、华菱钢铁集团股权转让的做法、劣势企业的退出、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离办社会、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的筹措等问题进行了广泛地交流和探讨。考察团还实地考察了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南二十三冶集团公司改革改制的具体做法。此次考察给考察团的总体印象是:湖南省和我省同处在中部地区,在国有企业改革的问题上,思想比我们解放、思路比我们清晰、政策比我们到位、效果比我们明显。应该说,考察团此次考察调研收获很大,不虚此行。

湖南省国企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研究审定改革方案。湖南省国资委于2004年年初组建后不久,湖南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决策后,由当时担任湖南省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的于幼军同志率领有关部门先后到山东、上海、深圳等发达省市考察学习国有企业改革经验之后,利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先后深入到20多个厅局,47个产权单位下属645户企业了解基本情况,省属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先后37次上门现场办公,面对面研究审定了47个厅局、行管办、企业集团(总公司)的改革总体方案,初步制订了省属国有企业三年改革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645户省属企业,其中拟发展壮大、保留国有控股的118户,占18.3%;拟转制搞活为民营企业的160户,占24.8%;拟关闭破产和注销的367户,占56.9%

二是政策配套到位,操作起来方便快捷。调研结束后,集中3个月的时间,首先出台了《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做为省属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随后,又出台了《建立健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等11个配套性文件,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统一印发,内容涉及国有资产监管、离休人员安置、引进战略投资者、土地使用权处置、工商登记、经营者持股等等,内容非常全面,操作性很强。这一整套改革文件的出台在湖南省国有企业的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

三是构建工作体系,全面推进国企改革。为加强领导,湖南省委、省政府先后三次召开省属国企改革工作会议。成立了省属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资委,从省直有关部门抽调30多位精干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印发了《服务指南》和“两个费用测算办法”,为国企改革提供“一站式”服务;有改革任务的厅局、行管办、企业集团(总公司)都分别成立了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市州也都明确了深化国企改革的责任主体,全省省属国企改革的组织体系全面建立并有序运转。

四是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湖南省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引进境内外有竞争力的战略投资者,特别是瞄准世界500强。今年在香港举办的“港洽周”招商引资活动,成功签约11个项目,签约金额70亿元。中汽长电与世界500强企业之一的博世公司签约,转让部分产权,未来几年内,将形成年销售收入60亿元左右的汽车电机、电器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华菱集团向世界最大的钢铁公司——米塔尔钢铁公司转让所持华菱管线的部分股权,已成功签约,筹集资金28亿元,米塔尔进来后带来六个国内空白项目,大大提升了华菱钢铁的竞争力。

另外,湖南在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制、多渠道筹集国有企业改革资金、建立专家参与重大项目决策机制、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离办社会等方面好的做法,也很值得山西学习。

湖南省国有企业改革的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湖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成立了以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于幼军为组长的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组,省委、省政府三次召开推进省属企业改革工作会,主要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敲定改制方案、解决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如果说没有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就不会有国企改革的强势推进,就不会有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氛围,上下也很难形成合力,改革的步伐也将是十分缓慢。

二、政策配套是保证。湖南省国企改革之所以整体推进的步伐比较快,与有一套先行的完整配套的政策不无关系。因为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最终要解决人往哪里去的问题,如果没有规范的、操作性强的配套性文件,国企改革也只能停留在宏观层面上,很难具体操作,很难推进,很难取得实效,这也正是我们和湖南的差距所在。而且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比较规范、透明,一把尺子量到底。如在接收厅局所属企业过程中,过去和厅局已经脱钩的企业坚决不管;职工安置必须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产权转让必须进场交易等等。

三、调查研究是前提。湖南省国资委成立后,由省领导带队,对省属企业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大调研,工作做得扎实细致,比较全面准确地掌握了省属企业的基本情况,而且和企业面对面交流,逐一研究分析改制方案,给后来出台的“1+11”配套性文件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依据。

四、做大做强是重点。湖南省采取独资、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方式,在国家专营领域、资源性领域、公益性领域和优势产业领域,培育一批在国内、国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尤其是在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制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烟草、能源、有色、石化、钢铁等领域在全国都有一批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五、落实资金是基础。湖南省为推动省属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帮助省属企业多多渠道筹措改革成本,特设立了“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资金主要来源于省属国有企业产(股)权转让收益;省属国有企业资产处置收入;省属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收入。资金的使用办法是单户企业安排专项资金在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报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在2000万元以上的,报省政府审定。

 

OO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来源: 企业改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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