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快讯国资委简介政务公开财务月报政策法规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内容


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国有煤矿矿长撤职

 

    今日(922)记者从省煤炭工业局了解到,即日起,以煤矿、尾矿库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将在全省范围内展开。国有重点煤矿和地方国有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矿长必须撤职;小煤矿发生3人及以上事故的必须关闭,同时注销矿长资格证。

 

    检查中,对存在以包代管、层层转包、使用非防爆三轮车下井等问题的矿井,要立即停产整顿,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实施关闭。对奥运会期间停产的矿井,进行严格的复工复产验收。今后,严禁30万吨以下矿井设置井下火药库。本月底前,各市、县要对矿井火工品使用排查清理完毕。(记者 郑书成)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版权所有: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电教中心

Copyright(c) 2007 WWW.SXGZ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平阳南路101号 电话:0351-7218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