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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与发展----省属企业改革开放三十年大型
摄影比赛》征稿细则
1、凡在1978年至2008年间拍摄、主体符合晋国资党发〔2008〕22号文件要求的黑白、彩色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2 、作品应以纪实的手法进行表现,后期加工仅限于画幅剪裁和有限的色调、明暗调整,不得用数码或暗房手段对照片进行拼贴、挖补等加工。
3、胶片与数码作品均可参展,单幅(含宽幅)与组照不限(每组限2—8张)。每幅(组)作品要求附尽可能交待清楚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的文字说明(150字以内)。
4、送稿尺寸除宽幅照片外一律为16-24英寸,即作品长边为40-60厘米。短边尺寸不低于长边的一半。短边尺寸比例低于长边一半的以宽幅作品对待,宽幅作品长边不超过48英寸(120厘米)、短边不超过12英寸。白色KT板简装,四周各留边5-7厘米。每幅作品需在背面附参展作品卡,填上单位名称、作品编号、作者及联系电话等。每个单位附一张本单位的全部作品清单,内容为各照片的编号、标题、作者、文字说明等。
5、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的公益性活动中(包括画册出版、展览、电子出版物、网站、影视片、公益广告等)非有偿使用本展览作品。作品中肖像权、名誉权等问题均由作者负责。
6、所有送展作品将先在国瑞大厦进行预展及初评,凡在预展及初评中通过的作品组委会将统一调底(负底、正底、高质量小样、不低于1M的JPEG电子文档)制作。如无法及时提交底片、电子文档,或文档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由备选作品递补。
7、正式展出初定于10月中下旬在省展览馆举行。内容分上(综合篇)下(企业篇)两篇,综合篇拟展出照片30-50幅,分领导关怀、见证历史、旧貌新颜、民族脊梁、奉献无疆等5个部分;企业篇以各省属企业为单位,结合场馆情况,顺序独立成区。各企业区照片暂定每区10-30幅(组照算一幅),以1000字左右的前言统领。各企业组织照片时,要兼顾照片在本企业的代表性、覆盖面和全省国企范围内的典型性。上下篇照片原则上不重复。
8、所有照片截稿时间为 9月8日。
9、其他未尽技术事宜,可登录山西国资网或打咨询电话:0351-7218372,7218041
《改革与发展--山西省国有企业改革开放
三十年大赛摄影比赛》组委会
200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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