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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资委、省检察院联合召开全省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交流会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省国资委和省检察院于2008717在沈阳召开了全省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交流会。省(中)直企业,部分市属企业的党委、纪委领导同志,全省14个市的国资委纪委书记,14个市检察院的领导同志以及辽河油田、沈铁检察分院的领导同志共计11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省国资委纪委书记徐传洲同志主持。省检察院检察长肖声同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成刚同志,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左大光同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孙黎同志到会并做重要讲话。省纪委综合监察室主任王洪等同志应邀参加会议。

 

    会上,营口港务集团、省移动公司、辽渔集团、大化集团、沈阳煤业集团、大连市人民检察院、锦州市人民检察院等5户企业和2个市检察院分别介绍了近年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企业与检察机关共同联系,大力开展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经验。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等6户企业和辽阳市人民检察院的经验在大会上进行了书面交流。

 

    肖声检察长在会上深刻阐述了当前形势下搞好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对今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开展好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了要求。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成刚同志首先对几年来在省国资委党委领导下开展的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结合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最近中央下发的《工作规则》,就如何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惩防体系建设问题,如何深入开展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和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做了非常深刻的阐述。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孙黎同志就各级检察机关如何与国有企业长期合作、共同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会议最后,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左大光同志做了重要讲话。他从新形势下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如何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他强调,今后,省、市国资监管部门和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与省、市检察机关的工作联系和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联建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企业更扎实地开展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服务。

 

来源:辽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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