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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国资办发[2008]14号
关于强化省属国有企业应急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近年来各省属国有企业的应急值工作比较扎实,为维护企业稳定,促进安全生产,应对突发事件,以及为国有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等方面做出了贡献。但省属国有企业应急值班工作形势不容乐观,有待进一步强化和提高。根据上级部门及委领导的要求,对各省属国有企业的应急值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应急值班的组织机构,明确应急值班部门;把具有高度责任心、高度政治敏感性和较高的综合素质的人员充实到这个岗位上去。实行领导带班、专职人员职守的24小时值班制度。在奥运会期间,主要领导必须每天过问、检查值班情况。
二、建立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及突发的应急预案体系并系统地、科学地、针对性地制定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如遇到突发事件,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一个小时之内将信息同时向当地政府、省国资委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各企业接到通知后,务请在一周之内将本单位的应急值班的有关情况上报省国资委办公室。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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