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治企保稳定 深化普法促和谐
——省国资委系统“五五”普法情况综述
2008年,是“五五”普法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开展“迎奥运、保稳定、促和谐”的工作年。2008年,在省依法治省领导组的指导下,省国资委系统全体成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山西省2006—2010年依法治省工作规划》、《山西省2008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的步骤和要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继续推动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以及国资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目标,从完善立法、深化普法、自觉守法等方面扎实推进,将普法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进一步提高了省国资委系统依法管理、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基本方略。深入进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依法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必然要求。基于这一认识,省国资委党委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党委日常工作,完善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制度和组织上确保普法工作落实到位。同时,也要求各省属企业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企业法制部门实施、各相关部门配合、全体职工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继续加强党委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企业经济和全面发展规划中。
为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各省属企业针对内部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补充普法依法治企工作人员,并不断完善普法依法治企网络,健全单位、部门和个人的责任体系。对各子、分公司的普法依法治企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认真组织、指导和协调其开展普法依法治企工作。
二、提高认识,树立法制建设的工作理念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和国有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加快实施,企业各类生产要素的市场化、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法律作为一种重要的制度资源对企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实践证明,一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固然需要人财物的投入,但也须臾离不开法律制度的保障和支持。因而,加强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为核心的企业法制建设,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是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需要,也是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从出资人监管角度来看,在股权多元化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逐步规范以后,国资委要对所出资企业实施有效监管,其中一个重要前提和基础,就是要进一步指导和推进企业严格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因为只有这样,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实现依法保护,国资委通过各种规范性文件发出的“法律信号”才能被所出资企业及时准确地接收。因此,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法制建设,是国资委作为出资人的一项重要职责。
“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省国资委一直把提高广大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树立法制建设的牢固理念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一环。
一是树立“市场竞争、法律先行”的理念,企业要充分研究市场竞争中的法律环境,对各种市场交易行为都必须事先做好法律论证把关;
二是树立“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理念,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严格依法运转;
三是树立“加强企业法制工作同样可以创造经济效益”的理念,企业通过法律风险防范避免各种损失,实际上就是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总之,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全体员工、尤其是各级经营管理人员都认识到违法经营是企业最大风险、守法诚信是企业第一生命,为国有企业依法落实经营责任、履行社会责任夯实思想基础。
三、结合实际,健全制度
1、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全省国资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在委党委中心组和机关干部职工每周学习制度中,安排相当比例的法律知识的内容。今年学习的重点是《“五五”普法干部读本》、《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公司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证券法》、《关于在全省开展奥运法制宣传的通知》。各省属企业高、中层管理人员则重点学习《“五五”普法企业管理人员读本》、《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物权法》、《劳动合同法》、《担保法》、《合同法》、《证券法》、《关于在全省开展奥运法制宣传的通知》精神等。
2、制定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到依法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委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充分运用监事会工作成果的意见》、《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山西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公司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属企业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关于处理省属企业间重大法律纠纷有关事宜的意见》、《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省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山西省省属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省属企业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山西省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年度经营业绩指标确定和考核计分办法》、《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营业绩指标确定和考核计分办法》、《山西省省属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编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十一五”省属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纲要》、《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管理层和员工持股暂行办法》、《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实施办法》、《山西省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实施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3、完善企业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切实做到依法治企。山西焦煤集团先后对《山西焦煤集团公司担保管理若干规定》、《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合同及管理若干规定》、《山西焦煤集团公司诉讼、非诉讼管理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修订;阳煤集团公司修定了《重大经济合同法律事务处理制度》、《重要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制度》等规章制度;晋煤集团修定了《合同管理办法》、《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潞安集团修定了《潞安集团商标工作规划》、《商标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各项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使各企业由原来仅仅在经营中进行法律保障扩展到在决策环节依法规范,从而保证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证了企业国有资产安全,促进了企业各项管理,促进了企业生产经营,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提高,促进了各省属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4、促进省属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控制体系,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是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核心,是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也是落实企业法律顾问职能的重要组织形式。在国有重点企业积极推行这项制度,对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企业风险管理,更好地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几年来,省国资委大力推进国有重点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35户省属企业已有16户企业设立了总法律顾问(其中集团公司14户,子公司2户),20户企业设置了法律事务机构。总法律顾问制度的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加强,为企业建立起一套更有效地保障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制度体系,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和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5、进一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近两年,我处对省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工作进行了调查了解,加强了对省属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推动力度,要求各省属企业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企业对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版权的综合运用和战略管理能力,发挥知识产权在保护企业技术创新、促进成果转化、提高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
6、加大力度,开展“迎奥运、保稳定、促和谐”活动。从7月10日起,我委分11个组,由委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企业排查矛盾,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稳定。
四、宣传教育,形式创新
1、及时贯彻省依法治省领导组发出的新的普法精神,及时宣传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根据省依法治省领导组的通知要求,我委先后转发了《山西省“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全省开展奥运法制宣传的通知》、《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条例学习〉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关于加强全省企业领导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通知》。各省属企业根据本企业实际,制定了“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企业、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四进”、“法律三进”活动和“迎奥运、保稳定、促和谐” 活动实施方案。
2、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分层次,参加和举办各个类型的法律知识培训班。一是普法机构的工作人员参加有关单位和省依法治省领导组办公室举办的法律知识讲座和普法骨干培训班,今年,省国资产系统约有30人次外出参加了各个类型的法律知识培训班。二是邀请省内外法学家和法律工作者来讲学,我委人事培训处与省检察院、省委党校共同举办了“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培训班”。三是各省属企业举办的各级各类培训班,2008年上半年,培训人次达3万。潞安法律事务处由本处人员组成讲师团,到子公司、分公司,宣讲法律知识。针对管理层,开展《公司法》、《证券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奥运法制”讲座;针对社区讲《劳动合同法》、《物权法》、《治安管理法》、《婚姻家庭法》、“奥运法制”、“艾滋病防治条例”。
3、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期刊、宣传栏、、橱窗、网络、黑板报、有奖知识问答、法制街头宣传、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法制教育。一是利用现有的宣传设施进行法制宣传、法制教育;二是开展知识竞赛活动。今年六月份,省国资委机关和各市国资委机关以及部分省属、市属企业参加了国务院国资委组织的“五五”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省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覆盖率达100%,委机关其他干部覆盖率达98%;市级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覆盖率达99%,市级国资委机关其他干部覆盖率达98%;三是创办专门的杂志期刊,如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创办了《法律顾问简报》。潞安集团公司创办了《潞安法顾》,每期一个主题,把法律宣传工作引向深入;四是各省属企业着力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适时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政治水平、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建立,为开展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法制教育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法制教育,又极大地提高了企业全体职工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和热情,从而从整体上提高了各省属企业法制建设的水平。
来源:政策法规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