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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资委领导分别带领监事会到监管企业反馈2007年度监督检查结果
6月份以来,监事会进入2007年度监督检查结果反馈阶段,省国资委领导分别带领监事会向各监管企业进行了反馈。今年的反馈充分体现了当期监督的要求,对反馈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从国资委领导到企业领导都给予高度重视。并采取了《监事会主席函》的新形式向企业反馈揭示的问题和提出建议,提高了反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反馈工作更加落到实处。省国资委副主任石凤岐、刘开勇、赵志文、秦光健、姜延波同志先后带队到本钢集团、能源集团、中天证券、辽渔集团、时代万恒集团等企业反馈了监事会2007年度监督检查结果。
在反馈过程中,监事会主席向企业领导班子通报了2007年度监督检查情况,包括企业资产状况、财务效益、经营业绩、重大事项等情况,着重揭示了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企业对监事会的监督检查结果表示肯定,认为监事会对企业的评价客观公正,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切合企业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并表示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国资委领导在反馈过程中,对监事会工作,特别是年度集中检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监事会工作是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监事会监督是出资人监督的重要形式。监事会作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与企业是一致的,即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特别是去年以来,监事会转变了监督方式方法,实行了当期监督,由当年检查企业上年度情况逐步调整为监督检查当年情况,这是提高监督时效性和灵敏性的需要。
国资委领导在反馈过程中,都强调企业要进一步加大支持配合监事会工作力度。一是要继续重视和支持监事会工作。企业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关于加强和完善监事会工作的意见》要求,提高对监事会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要适应监事会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变,加大支持配合监事会工作的力度,确保监事会当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要建立和完善与监事会联系的工作机制。企业要确定与监事会联系的专门机构、专门人员,并切实负起责任;要加强与监事会的沟通,规范文件资料传递、重要会议的通知、重大事项报告的方式和程序,开放企业信息系统,确保监事会及时全面了解企业情况;要及时向监事会提供与经营管理有关的资料,今后每年2月底前,企业要形成《年度工作报告》报送监事会;要及时向监事会报告企业重大事项,凡涉及企业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改制重组、产权转(受)让等重大事项应第一时间通报监事会,向有关部门提交的涉及监事会的文件,要同时抄送监事会。三是要加大对监事会监督检查揭示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对监事会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企业要高度重视。今年监事会以《监事会主席函》形式向企业揭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企业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整改意见,在报送监事会的同时,一并上报省国资委。企业要以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来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推动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辽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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