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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上报信息工作的通知
晋国资办函[2008]15号
各省属企业、机关各处室、监事会各办:
近期,我省报送的重要信息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并受到国家领导人的高度关注。根据晋政办函[2008]87号文件要求,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收集整理并及时报送信息,以便审核后上报省政府。具体要求如下:
一、关于煤电油气运
煤电油气运供需矛盾的各种表现及可能引发的问题;电煤、成品油库存、价格、销售等方面异常波动情况。
二、关于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异常情况;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方面工作情况。
三、关于节能减排
电力、钢铁、水泥、煤炭、造纸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情况;重点企业节能情况,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进度;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等方面的好做法;集约用地方面的好做法;防治蓝藻、确保饮用水供应工作情况;重点湖泊、流域污染情况及防治工作进展。
四、关于“四大攻坚”进展情况
主要包括“四大攻坚”进展过程中取得的成绩以及做法和经验。
五、关于经济运行情况(如形势分析)
按季度报送各相关部门经济运行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和具体措施。
联系人:山西省国资委宣传处 卫俊萍
联系电话: 0351-7218041(传真)
电子邮件:sxgzw_kang@163.com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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