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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国资委委员会
                       文件
共 青 团  山  西 省 委

晋国资党发[2008]19号


关于做好省属企业团委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党委、有关中央驻并企业党委:

    为了贯彻落实团的十六大提出的“完善团的代表大会制度”、“大力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国有企业团的活力”等精神,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按照团省委2008年整体工作安排,经省国资委党委、共青团山西省委研究决定,2008年底以前省属企业各级团组织要完成换届工作。现就做好省属企业团委换届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属企业同级党委的领导和上级团委的指导下,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为依据,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坚持党建带团建,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选举程序,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选好配强团的各级班子。通过换届,使省属企业各级团组织班子进一步健全、结构进一步优化,活力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和青年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为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团员青年更大的贡献。

    二、相关政策

    (一)集中换届的范围和方式

    这次企业团组织集中换届,要求从基层团支部、团总支、团委到集团公司团委自下而上进行,凡2006年5月份以后未召开团代会或团员大会换届选举的团组织都要集中进行换届。

    这次集中换届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和上级团委的指导下,坚持充分发扬团内民主与尊重基层创新精神相结合,主要通过召开团代会、团员大会选举的方式来进行,条件成熟的基层单位也可以采用直接选举、竞争上岗等办法,积极探索扩大团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

    (二)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和团员大会的要求

    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应是团员中的先进分子,能够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团员意志,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1、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根据团员人数来确定。团员人数在500名以上的代表一般为100人以上,最多不超过200人;团员人数在500名以下100名以上的代表为100人以内;团员人数不足100名的,应召开全体团员大会。

    2、团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三)团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要求

    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团员人数在2000名以上或下设团委的基层团委,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可以设常务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15—21人组成,常务委员5—7人。不设常务委员会的 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7—9人组成。企业团组织不设候补委员。省属企业集团公司团的委员会成员提名人选平均年龄不超过30周岁,新提名人选最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常务委员会委员提名人选平均年龄不超过33周岁。集团公司二级团的委员会提名人选平均年龄不超过28周岁,新提名人选最高年龄不超过32周岁。

    团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常务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1至2人。

   (四)团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要求

省属企业集团公司团的委员会应配备书记1人,副书记1-2人。新提名人选年龄不超过33周岁,继续提名人选的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36周岁。集团公司二级团的委员会应配备书记1人。新提名人选年龄不超过30周岁,继续提名人选的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33周岁。团委书记、副书记应按同级党委(行政)职能部门和下一级党组织正副职的条件配备,并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未列入此次集中换届的省属企业党委也要落实此项规定。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团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团的十六大提出“基层组织建设决定着共青团最本质的影响力、战斗力和生命力”。做好换届工作,是省属企业各级团组织和共青团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各级团的班子建设,积极发展团内民主,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致力于省属企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山西转型、跨越、崛起具有重要意义。省属企业各级党委要从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来提高认识,下大力气抓好基层团组织建设,把团组织换届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通盘考虑。为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省国资委、团省委成立换届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名单附后)。各企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研究和解决换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按时圆满完成。各级团组织换届工作,要纳入2008年省属企业党建带团建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2、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如期完成换届工作。各省属企业集团公司团委的换届工作要在2008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基层团委、总支、支部的换届工作要在2008年9月底之前全部完成。

    3、做好各级团干的转岗输送工作。共青团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秀的青年干部。企业团干部优秀的要予以重用。当前,省属企业各级团干部待遇不落实、年龄超龄、转岗困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各级党委要切实解决好团干部待遇、转岗问题,把团干的转岗作为企业中层干部年轻化、知识化的重要环节统筹考虑,确保尽快转岗到位,不得待岗。

    4、认真履行有关程序。各级团委换届,需提前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请示。要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认真履行团内民主程序。团员代表应自下而上酝酿提名,经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或团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代表大会需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同意后召开。书记、副书记、常委提名人选,要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上级团委协助管理,履行相关程序。新一届团的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和副书记的选举结果,应及时报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批准。

    5、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换届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特别是涉及到一些团干部岗位和职务的调整变动。各级团干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组织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接受组织考验。正确处理换届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关系,确保整个换届工作正常有序、顺利进行,做到团组织换届与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6、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拉票贿选、搞非组织活动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企业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是继我省去年成功完成省市县乡四级团委换届工作之后开展的,是适应企业改革发展需要,顺应企业广大青年期望,积极发展团内民主的重要措施。省属企业各级党委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团的建设,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创新团干部选用机制,开阔视野,拓宽渠道,把企业中政治坚定、工作勤奋、知识丰富、作风过硬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团的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尤其要注意各级团委班子成员的年龄结构、工作阅历和专业背景等,选配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结构合理的领导集体。坚持党建带团建,以换届为契机,不断扩大团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组织带领企业团员青年为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贡献青春和力量。

中共山西省国资委委员会  共青团山西省委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山西省属企业团委换届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组:

组  长:  张崇慧    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刘润民    共青团山西省委书记

副组长:  郭玉才    省国资委党委常务副书记

高  键    共青团山西省委副书记

成  员:  康楣生    省国资委宣传和群众工作处处长

吴辰先    省国资委党建处处长

张利锋    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

李兴武    共青团山西省委组织部部长

赵广利    共青团山西省委青工部部长

马慧健    共青团山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行连军    省国资委团委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资委团委。办公室主任由行连军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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