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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北京科技大学联合培养
工程硕士(项目管理领域)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
为进一步促进企业生产与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企业培养生产、科研、设计、管理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2007)36号文件精神,经省国资委领导同意,省国资委与北京科技大学联合为企业培养项目管理领域的工程硕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生重点为国有企业各有关工程领域及相近专业,年龄在45岁以下,工作业绩突出的在职生产技术骨干。具体条件为: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到2008年7月31日为止)。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初试科目:语言、数学、逻辑、英语,共计四部分,均为笔试,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每年的10月27、28日);复试科目:统计学基础。由北京科技大学单独组织,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三、学制、学习方式和学位授予
学制2.5-5年。实际录取及随班听课人数合计满30人,在太原设立教学点,每月安排4天集中授课(利用双休日)。该班实行学分制,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并经正式录取者,修完全部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并完成论文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对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由北京科技大学审核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随班听课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员,发放《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四、录取及费用
对参加入学资格考试成绩达到标准的考生进行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录取标准,录取合格考生为北京科技大学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每位学员培养费3万元。
随班听课学员的学费1.5万元,中途退学不退学费。
五、其他
1、考前辅导
拟于8、9月份在太原举办考前辅导班,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方法
由省属各企业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和个人申请,确定推荐人选,并出具推荐报告。推荐的人选须填写《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务于6月30日前报省国资委人事培训处。省国资委人事培训处与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考生7月份到省学位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51-7218027
联 系 人:董建斌 花晓军
考试安排请关注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网站:http://yjsy.ustb.edu.cn、经济管理学院网站:http://sem.ustb.edu.cn/cn和山西省学位办网站:http://www.sxxw.sx.edu.cn/index.aspx
附:1、北京科技大学及经济管理学院简介2、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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