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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党风廉政信息
第9期
中共山西省国资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8年4月15日
临汾钢铁公司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月”活动
太钢集团临汾钢铁公司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年初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并把4月份确定为“案例警示教育月”,利用王月喜、苗元礼等人违纪违法案例为教材,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涉及人、财、物的管理人员分批集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并将警示教育的重点放在观看之后的座谈、讨论和自查自纠上,将教育活动引向深入。同时,要求各单位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廉洁从业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党风党纪、廉洁从业教育,做到反腐倡廉警钟长鸣,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业意识。
(太钢集团临汾钢铁公司纪委)
山西焦化集团公司
积极开展廉洁文化进岗位活动
山西焦化集团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按照“一营造四推进”(即:营造良好的廉洁氛围,推进廉洁文化进工厂、进小区、进岗位、进家庭)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廉洁文化进岗位活动。集团公司确定了与外界联系较多、容易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10个单位的11个岗位为首批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岗,涉及人员达248人。公司每月对示范岗发放一次廉政学习资料、组织一次廉洁教育活动。集团公司每季度、二级单位每月对示范岗活动情况检查一次,确保了示范岗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采用制作廉洁文化版面,开辟廉洁文化学习教育专栏,悬挂廉政警言,发放廉洁文化水杯、廉政台历等方法,宣传廉政知识,培育廉洁文化理念,使廉洁文化有机地融入到员工的日常工作、生活之中,在潜移默化中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廉洁文化的熏陶,营造浓厚的岗位廉洁氛围。
(山西焦化集团公司纪委)
太重集团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太重集团公司为提高新任领导干部的廉洁从业意识,近日,对新提拔、调整的11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并签订了《廉洁承诺书》。集团公司纪委书记代表集团党委对新任领导干部提出了四点要求。即:一要牢记宗旨,自觉接受监督,只有受到有效监督的权力,才能保证其正确高效地行使;二要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尤其是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三要严于律己,带头廉洁自律,正确看待权力和地位,保持一颗平常心,时刻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四要勤政务实,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使企业更加健康稳定的发展。大家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严格执行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忠于职守,克己奉公,做一名勤政廉政的好干部,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太重集团公司纪委)
同煤集团确定目标狠抓纪检监察工作
今年以来,同煤集团按照“五个三”的工作思路,抓好六项工作,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即:一是坚持三条原则(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二是瞄准三个环节(权力运作的失控、经营管理的失范、监督监察的失力)。三是围绕三个重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四是解决三类问题(工作中的不作为、行为上的不在乎、作风上的不干净)。五是实现三个转变(政令进一步畅通,权力运作进一步透明,作风形象进一步转变)。具体抓好六项工作:一是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塑造领导人员良好形象;二是深入开展作风纪律和廉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三是着力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四是扎实开展效能监察,加大源头治理;五是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加大惩治力度;六是努力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素质,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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