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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党风廉政信息
第 16 期
中共山西省国资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7年11月1日
临汾钢铁公司加强跟踪监督
促进招标工作上新台阶
临汾钢铁有限公司招投标工作在加强事前、事中监督的同时,针对过去中标后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将标后监督列入监督的重要议程,制定了标后跟踪监督制度,主要采取三种监督方式:一是实行监督“终身”制,即谁监标谁跟踪,将监督责任落实到人,负责到底,对招标之后的合同签订、落实实施和检查验收等关键环节重点监督。二是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由公司纪委监察部牵头,计财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配合,对招标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规章制度和招标计划、招标程序、中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偏差以及质量、数量等方面。三是受理举报和投诉,鼓励群众监督,从中发现招标中的违纪违法线索、拓展案源,及时惩处、严厉打击,保证监督有力有效。上半年仅物资采购一项,就节约资金5794万元,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临汾钢铁有限公司纪委)
潞安集团大力加强招标监督工作
潞安集团为进一步加强招标监管工作,不断完善招标管理制度,健全招标管理体系。一是制定了《招标监督实施办法》,建全了由监察、审计、法律部门联合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了分级监督负责制,明确了监督管辖权限、范围、方式以及法律责任等。规定凡是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组织实施的各类招标项目以及下属独资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组织的超过300万元的招标项目,统一由集团公司负责监督。二是拓宽了信息来源,畅通了投诉渠道。集团公司对今年1—8月份已完成的招标项目发放征求意见书,向每位投标人征求意见和建议。对9月份以后的招标,实行招标反馈意见卡制度,确保投标人随时对招标工作提出意见、反映问题。三是建立规范了招标监督档案,集团公司将招标项目申报表、招标文件会审表、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评标专家承诺书、开标监督记录表、投标厂家得分表等资料收集归档。制定招标监督台帐,每季度进行汇总统计。今年以来,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共参加招标监督98次,招标总金额13.02亿元,废标13次,各单位通过技术商务谈判节约金额2085.28万元,通过商务谈判,实际签订合同金额比中标人投标报价金额降低3%。
(潞安集团纪委)
太钢集团采取措施加大招标监管力度
太钢集团针对招标过程中易发生问题的环节,采取了“两到位”、“三查清”的做法。“两到位”即监督职责到位和监督措施到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责包括:招标文件是否规范;标底是否经过审定,标底是否做到了严格保密;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完整,投标书是否当众拆封;投标方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评标委员或工作人员有无违反纪律的行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定程序签订书面合同,有无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等六个方面的内容。监督措施包括: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举报电子信箱,接受举报和投诉;通过媒体及时公布中标结果;设立违规违纪行为曝光台,对违规违纪者和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曝光。“三查清”即对招标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查清,产生的原因要查清,有关人员应负的责任要查清,以确保招标工作不走过场。集团公司对在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提出了“四条处理原则”:即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公司两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其进行警示谈话,并记录在案,作为对干部的考核依据,情节严重的要免职调离;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致使太钢利益受到损害的人员,要严肃处理,底线是属一般管理人员的一律调离工作岗位或下岗,是领导干部的免职调离或下岗,并记录在案,今后不得再到相关业务部门工作;凡违规、违纪、违法的人员,要追究其相关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凡在效能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公司纪委监察部要下达《监察建议书》,责令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整改。
(太钢集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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